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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子吃大饼的故事可谓家喻户晓。说一个呆子吃大饼,吃了5个饱了。呆子感慨:“早知道吃第五个饼才饱,又何必吃前面那4个呢?”呵呵,他之所以可笑就因为他分不清边际量和总量的关系:吃每个大饼都给他带来一份边际的饱的感觉,而最后饱了是5个大饼给他的总的感觉,这是一个总量。吃第一个大饼,第一个大饼带来的感觉是边际量也是总量;吃2个大饼,第二个饼带来的感觉是边际量,2个饼的感觉之和是总量;吃3个大饼,第三个饼所带来的感觉是边际量,而3个饼的感觉之和是总量……依此类推。 所谓边际,就是边、边缘。在一个连续增加的量中,最后新增加的量就是“边际”量。比如你刷墙时,最后一刷子就是边际刷子;老师给学生算总分时,最后一个被加进去的学生的分数就是边际分数。而“最后一个”的意思是,如果你算5个学生的总分,第五个就是最后一个,如果算10个学生的总分,第十个学生就是最后一个,所以最后一个的量就是边际量。 边际量可以理解为最后一个单位变量所带来的新的因变量的变化。对吃大饼来说,就是所吃的最后一个大饼所带来的感觉上的变化。 边际概念最早出现在1862年~1873年期间,当时三位经济学界的新人杰文斯、门格尔和瓦尔拉斯各自提出并逐渐发展起来“边际效用”理论,但他们不会料到“边际”到20世纪会成为一种主义———“边际主义”,而边际分析也逐渐发展成为经济学中最为重要和常见的分析方法之一。边际效用、边际产量、边际成本、边际收益、边际报酬、边际替代率以及边际消费倾向等概念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已经被广泛使用。时至今日,边际分析方法和边际一词风光依旧,同时,边际分析也被引入西方财税理论中,边际税率就是其中一个极富实践意义的概念。 边际税率是对最后一个增加的变量所征税的税率,即处于边缘上的税率。那么这个变量指什么呢?也就是说我们是对什么征税的呢?拿个人所得税来说,它是对个人的收入征税,所以这个变量就是新增加的收入,最后新增一单位收入的税率就是边际税率。也可以这么说,人们每多挣1元钱中税收所占的比例就是边际税率。那么对于遗产税来说,其边际税率就是每多增加1元钱的遗产中税收所占的比例,而对于公司所得税来说,其边际税率就是公司新增加1元钱利润中税收所占的比例。 上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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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政府税收部门不可能对每增加1元钱所征的税都作出详细规定,即边际税率不可能真正细致规定到每1元钱。为了征管的方便,税务部门不把1元钱的变化作为一个变量单位,而是把500元或1000元或是更多的钱作为一个变量增加的单位,这就是税收级距或者叫纳税档次。比如1995年统计,主要西方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档次平均在6个左右,其中卢森堡多达17个,西班牙达16个,瑞士也多达13个,美国5个,而中国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档次也多达9个,一不小心,你就可能进入更高的纳税档次,从而缴更多的税。 那么,对每一个档次所实行的不同的税率就是边际税率吗?是的。拿档次比较少的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来说,我国的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分为3档,第一档是2万元以下,其边际税率是20%,即在2万元之内,每增加1元钱的收入税率都同样是20%;第二档是2万元~5万元,其边际税率为30%;超过5万元,边际税率为40%。如果你挣了6万元劳务费,那么其中2万元按20%征税,3万元按30%征税,最后的1万元钱才按40%征税。所以这20%、30%、40%反映的就是税收在新增加的收入部分里所占的比例,这就是边际税率。而最高边际税率就是指最后一个纳税档次的边际税率。 如果你想知道你纳的税收在收入中的确切比例,那么使用边际税率显然是很不清楚的。比如你挣了3万元劳务费,边际税率是30%,但并不是说你要缴30%的税,而是就其中的2万元缴税20%,再就余下的1万元缴税30%,共纳税7000元。所以,你要缴的税在你的劳务费中的比例是7000/30000,即23.33%。这个23.33%就是你的平均税率,而30%则是超过2万元部分的边际税率。 如此看来,平均税率对个人来说更实际,它能告诉你所缴纳的税收到底有多高;而边际税率的意义则体现在“更多的”、“新增的”收入上,它可以告诉你,如果你更努力地工作,会为新增的收入付出多少税,如果边际税率水平较高,那么你更努力地去工作就不值得了,因为你要缴更多的税。所以,边际税率的意义主要在“激励”方面。 由于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财产税、遗产税等税种基本上都是纳税档次越高,边际税率就越高,都带有平衡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性质,但是同时也会对投资和工作积极性带来负面影响。所以,为刺激经济,近年来西方各国有降低边际税率的趋势。 上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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