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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写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营业税征免界定及计税方法核定表?
文/ 佚名 出处:lnternet 人气:   2006-3-6
、薪金(含境内、外)
  
  2、物品采购费(含汽车、办公设备等)
  
  3、通讯费
  
  4、差旅费
  
  5、房费
  
  6、设备租赁费
  
  7、交通费
  
  8、交际费
  
  9、其他费用
  
  原定征税方(适用的“√”)
   按实申报( )
   核定收入( )
   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 )
  
  年 月已纳税额
  
  年 月已纳税额
  
  本次申请适用方法
  
  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表机构(盖章):
  
  


  

  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界定小组意见


   经审核:该单位业务活动属 业务活动,拟同意 征收营业税。

  本界定 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

  界定小组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局长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公章)
  
  上级机关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公章)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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