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用户注册
联系站长 用户登陆
加入收藏 发布信息
您的位置: 致富网 > 创业资讯 > 创业指南 > 工商咨询 > 文章正文
关于股东出资比例的限制规定
文/ 佚名 出处:lnternet 人气:   2006-3-5
  根据北京市工商局[京工商发(1998)33号]《关于转发国家工商局〈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一般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额的80% 。

  根据北京市工商局[京工商发(2001)69号]《关于企业登记注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全市范围内以下企业的最大股东所持股权占企业总股本(金)的比例可以达到95%:
  ⑴属于高新技术性质的公司和高新技术性质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⑵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创办的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