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市场登记的执法内容及期限
文/ 佚名 出处:lnternet 人气: 2006-3-5
|
|
|
|
依照《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规定,办理市场登记,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在下列期限内办理完毕。 1、各类市场开业、变更、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各类市场年度检验(每年1月1日4月30日止),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
|
|
上一篇文章: 市场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证件 下一篇文章: 市场登记程序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