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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九)
文/ 佚名 出处:lnternet 人气: 20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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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企业发展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利润归还投资时,按实际归还投资的金额,借记“已归还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润归还投资)。
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其他转入”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用盈余公积派送新股时,按派送新股计算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派送新股总数计算的金额,贷记“股本”科目,如有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用盈余公积分配股票股利或转增资本,应当于实际分配股票股利或转增资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上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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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将储备基金用于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储备基金),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企业经批准用储备基金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其他转入”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用企业发展基金转增资本时,借记本科目(企业发展基金),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企业按规定以法定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的,应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法定公益金),贷记本科目(任意盈余公积)。
四、按规定实行补充流动资本的国有工业企业,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补充流动资本”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用于补充流动资本的部分,借记“利润分配——补充流动资本”科目,贷记本科目(补充流动资本)。
五、企业应按盈余公积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余额。
3131本年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二、期末结转利润时,应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科目。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科目,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净损失,作相反会计分录。
三、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3141利润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余额。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其他转入;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三)提取法定公益金;
(四)提取储备基金;
(五)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上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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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七)利润归还投资;
(八)应付优先股股利;
(九)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十)应付普通股股利;
(十一)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十二)未分配利润。
三、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决议提请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除股票股利外),在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召开前应当将其列入报告年度的利润分配表。
四、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转入)。
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时,借记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科目。
应当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普通股股利),贷记“应付股利”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用利润归还的投资,借记本科目(利润归还投资),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科目;外商投资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本科目(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贷记“应付福利费”科目。
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分派股票股利,应于实际分派股票股利时,借记本科目(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五、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提请批准的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一致时,其差额应当调整批准年度会计报表有关项目的年初数。
调整增加的利润分配,借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贷记“盈余公积”等科目,调整减少的利润分配,作相反会计分录。
企业按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应分配的股票股利或应转增的资本金额,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本科目(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如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的金额与股票票面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六、企业按规定允许用税前利润归还的各种借款,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归还借款的利润”明细科目进行核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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